【正言專題】中國關鍵詞:是可忍,孰不可忍
「是可忍,孰不可忍。」這句源自《論語》的話語,近日於王毅外長與德國外長瓦德富爾提及「台灣問題」時出現。而在中國外交話語裡,「是可忍,孰不可忍」可不是隨便用的。
「是可忍,孰不可忍」源自《論語·八佾》,意思是「要是這件事都能容忍,那還有什麼事不能容忍呢?」,就是說事情已經到了完全不能忍受的地步啦。今次王毅外長說句話而引起了關注,是因為在中國外交話語裡,「是可忍,孰不可忍」像一個嚴重的警告信號,一旦出現,那往往就意味著中方可能要採取更強硬的行動。
從歷史上看,這句話在中國外交史上有兩次很著名的使用。第一次是1962年,印度在中印邊境搞武裝挑釁,《人民日報》就發表社論《是可忍,孰不可忍》,警告印度「勿謂言之不預也」,大概意思就是別說我沒提前警告你,結果後面就爆發了對印自衛反擊戰。第二次是1979年,越南在邊境一直侵擾我國,《人民日報》又發表《我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同樣以「勿謂言之不預也」結尾,隨後就發起了對越自衛反擊戰。而在1979年2月17日自衛戰開打當天,《人民日報》頭版的長篇通訊稿,標題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由此可見,這兩次使用,都涉及了重大軍事行動,反映這句話的嚴重性。
今次王毅外長直接把「是可忍,孰不可忍」用在外交場合,全因日本首相發出「台灣有事日本就可以使用武力」這種荒謬言論,所以王毅才有了「恰恰是这个曾经殖民台湾50年、对中国人民犯下累累罪行的国家,其现职领导人竟然想借台湾生事,企图向中国发出武力威胁,是可忍孰不可忍」的表述。眾所周知,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這是有鐵一般的事實和法理依據的。從1943年的《開羅宣言》,到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再到日本戰敗投降,中國政府恢復對台灣行使主權,以及後來聯合國的決議、《中日聯合聲明》《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等等,都明確規定了台灣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可是日本作為戰敗國,不但不深刻反省,而且還想借台灣生事,向中國發出武力威脅。日本早前提出的所謂「台灣有事論」,直接觸及了中國的「紅線」,即絕對不能碰的底線。日本這麼做,就是在公然侵犯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違背對中方的承諾,挑戰二戰勝利成果和戰後國際秩序,還給亞洲乃至世界和平帶來嚴重隱患。王毅外長這次使用「是可忍,孰不可忍」,就標誌著中方忍耐已經到達極限,是在嚴厲警告日本立即停止挑釁。從歷史經驗看,一旦這句話出現,後續中方很可能會採取包括軍事、經濟、外交在內的綜合反制措施。日本要是還不聽勸,繼續在台灣問題上胡來,那可就要自食惡果。
所以,「是可忍,孰不可忍」這句話,在中國外交話語裡,就是一個超級嚴重的警告。日本可別再在台灣問題上玩火,不然最後受傷的肯定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