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陰霾重新出發:99.1%的明智與0.9%的執迷

梁承墨/評論員

數字,往往是最誠實的民意。8月31日下午5時,大埔宏福苑業主接受政府收購業權方案的期限正式屆滿。結果出爐,宏福苑八座共1,984戶中,有1,967戶簽署並交回了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比例高達99.1%。這不僅是一個令人鼓舞的數字,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期盼——期盼告別災難的陰霾,期盼在政府的協助下重建家園,重新出發。
經歷過重大災難的宏福苑,滿目瘡痍,街坊們痛失家園的悲楚,外人或許難以完全感同身受。但人死不能復生,家園毀了就是毀了,生活還是得繼續。99.1%的業主選擇了放下過去的包袱,接過政府遞來的橄欖枝,這是一份理智,更是一份對未來的擁抱。在此,我必須向這1,967戶家庭送上最真摯的祝福:祝願你們早日安居,在新的社區裡重新建立起昔日的睦鄰情誼,把未來的日子過得比從前更好。
然而,林子大了,總有些令人費解的聲音。在99.1%的絕對多數面前,那剩下的17戶(約0.9%)未回覆者中,除了部分因為遺產承辦、破產或失聯等客觀因素無法簽約外,還有極少數人死抱著一種「千錯萬錯都是政府錯」的心態,企圖用自己的執拗去綁架社會的同情。
比如有位業主之前對著傳媒大吐苦水,批評政府「無情」,揚言「為了一口氣」也堅持不賣。她的邏輯是:自己二十幾歲開始辛苦供樓,本以為可以安享晚年,現在生活全被打亂,既然自己一無所有,就不應該把業權交給政府。
聽完這番偉論,我實在忍不住要給抱有類似心態的人上堂常識課。首先,大家要搞清楚一個最基本的產權概念:宏福苑是私人屋苑,你的單位是你的私人財產。私人財產在天災人禍中受損,那是業主自己的不幸與損失。政府不是保險公司,本來就沒有任何法律責任要拿納稅人的血汗錢來為私人業權「買單」。
今天政府之所以介入,提出收購方案,是出於社會責任和對災民的體恤,是特事特辦的「人情」,而不是理所當然的「道理」。政府用公帑鋪好了一條重生的退路,99.1%的人懂得感恩並抓住了這根救命稻草,有一小撮人卻反過來咬定是政府「無情」搞亂了你的生活?破壞你平靜退休生活的,是那場無情的災難,而不是向你伸出援手的人。
誠然,賣樓是你情我願,你可以堅持不賣,這是你的權利。但權利與代價是等價交換的。你不賣,就請你繼續擁抱著那堆經歷過災難、樓齡四十年的殘磚敗瓦。如果將來走到法庭強制售賣的估價機制,一個經歷過重大災難的四十年舊樓,在自由市場上到底值多少錢?恐怕連現在政府開出條件的零頭都不到。到時候,那口「氣」你是爭到了,但你的養老金和安享晚年的本錢,恐怕就真的吃了一個大虧。
幸好,香港終究是一個理性主導的社會。99.1%的壓倒性數據,證明了絕大多數宏福苑業主是明智的、務實的。他們知道,與其在廢墟中怨天尤人,不如拍拍身上的灰塵,跟著大隊迎向新生。
期限已過,大局已定。接下來,希望政府能集中精力,做好這1,967戶的安置與選樓配對工作,特別是照顧好那些暫住過渡性房屋的長者,讓他們在晚年能真正有個安樂窩。祝福所有宏福苑街坊,明天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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