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內涉醉駕撞兩車 黃錦輝涉四宗罪被捕 被踢爆後始致歉
立法會議員黃錦輝涉「酒後駕駛」等四罪被捕。據了解,黃錦輝本周一晚駕駛私家車在香港中文大學宿舍外一個室外停車場,撞向另外兩輛停泊在附近的私家車,意外後不顧而去,其後他返回現場,向警員承認曾發生交通意外。惟他接受酒精呼氣測試時「吹爆錶」,被警方以涉嫌「四宗罪」拘捕。報道引述消息指,黃錦輝疑有醉駕前科,曾在2015年涉嫌醉駕被起訴。黃錦輝昨日傍晚發聲明稱,就涉及的一宗交通事件深表歉意,將全面配合調查。
66歲的黃錦輝是現任選舉委員會界別立法會議員,亦是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以及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系統工程與工程管理學系教授兼創新科技中心主任。昨晨他如期出席慶祝回歸29周年升旗禮及酒會,並在社交平台分享與官員及議員的合照,至昨中午乘車離開灣仔會展。據了解,他被捕後未向立法會通報事件。
本周一晚上10時許,黃錦輝駕車沿中大校園內道路行駛,駛至教職員宿舍第11苑的室外停車場時,疑失控撞向停泊在室外停車場的一輛私家車。該私家車被撞後向右推移,再撞及另一輛泊在上址的私家車。消息指,黃錦輝意外後不顧而去,並將車輛停泊在第17苑寓所樓下的車位,兩宿舍僅相距約130米。
大學當值保安員其後發現事件報案。警員接報到場,黃錦輝之後返回現場,並承認曾發生交通意外,他的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體內酒精含量超標近一倍。警方隨即以涉嫌「酒後駕駛」、「不小心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等4罪將黃拘捕,他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黃錦輝昨傍晚在社交平台發帖,就日前在中大校園內涉及的一宗「交通事件」作出回應。他表示,事件引發社會討論,並為立法會、中大校方及各界帶來不便,對此深表歉意。目前有關事件已正式交由警方及相關部門跟進,將會全力配合警方的調查工作。
據《立法會條例》第39(1)(e)條,任何人被裁定或曾被裁定犯任何罪行,不論是在香港或是在任何其他地方被定罪,並就該罪行被判處為期超逾3個月而又不得選擇以罰款代替的監禁,不論是否獲得緩刑,也即喪失當選為議員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