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禁煙修例下月交立會審議 僱主失責最高罰40萬
特區政府為減低建築地盤發生火警的風險,將修訂《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建築地盤會全面禁止吸煙。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昨日透露,修訂最快於下月初呈交立法會審議,而修例後若有工人被發現違例,最高罰款15萬元,僱主即承建商大判、二判等若然未有盡責也會被起訴,最高罰款40萬元。
孫玉菡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目前地盤並非全面禁煙,若有易燃物品、火災風險高,勞工處人員在視察後可以下令要求有關地盤禁煙,惟有關做法與現時社會上的強烈共識存在落差,而經歷宏福苑火災後,特區政府便開始推展修例工作,要求所有地盤也全面禁煙,不容許地盤內設置任何的吸煙區。
他表示,修例後會沿用現有勞工處負責職安健的人員進行巡查,而僱主需要有地盤禁煙的流程和程序安排,倘發現有工人違例吸煙,最高可判處罰款15萬元,倘巡查時未有即場發現有工人吸煙,惟看到地盤到處也是煙頭、工人身上有香煙,便會了解地盤是否有任何安排防範工人吸煙,例如僱主有否標示要工人不可在地盤吸煙、地盤出入口設置香煙儲存處,以及地盤內有否監控鏡頭等,如果也沒有,即可循有關線索控告僱主。
在大維修工程方面,孫玉菡表示,工程範圍多包括公用地方及住宅範圍,預計會將住宅剔除在工地範圍外,住宅內不屬禁煙範圍,但棚架位置則屬地盤範圍,若有工人或住客在公共地方或棚架位置吸煙,修例後也會遭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