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捕三人涉轉載杯葛選舉帖文
廉政公署昨日拘捕3人,涉嫌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網上轉載帖文,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選舉條例》)第27A條。廉署嚴厲譴責不法之徒在網上散播煽惑他人不投票的信息,試圖干擾及破壞第八屆立法會選舉。廉署強調,會執行《選舉條例》,維護廉潔選舉,必定會嚴正果斷執法,堅決防範和打擊任何干擾及破壞選舉的行為,以確保選舉公平、公開和誠實進行。 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在社交平台發帖譴責事件,強調政府必定根據證據果斷執法,確保選舉安全有序進行。
3名被捕人(2男1女),年齡介乎55歲至66歲。廉署會依法及按既定程序作出跟進,並會在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作出檢控。廉署重申,在選舉期間內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會觸犯《選舉條例》第27A條,轉載相關內容亦屬違法。廉署呼籲市民嚴守法規,認清事實真相,切勿被不法分子蒙蔽及利用。《選舉條例》於2021年新增第27A條,廉署先後起訴12人干犯該罪行,全部被告均被定罪判刑。廉署強調,立法會選舉即將舉行,選民投票乃履行公民責任。廉署會與全港市民並肩維護廉潔選舉,絕不姑息任何人士擾亂選舉。
鄧炳強昨日在社交平台發帖指,立法會換屆選舉是關乎香港的大事,任何破壞、干預選舉的行為,例如慫恿別人投「白票」或不投票,或破壞選舉宣傳品,有可能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香港國安法或相關法例,政府必定根據證據果斷執法。
另外,根據廉政公署的通緝名單,至少有10名在逃的反中亂港分子,涉及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包括逃犯許智峯、張崑陽、羅冠聰、黃世澤、郭子健、丘文俊、劉珈汶、李家偉、李軒朗和李文浩。
其中同涉國安案被通緝的許智峯早前仍在社交平台煽動他人「杯葛」立法會換屆選舉,鄧炳強日前已點名譴責許智峯:「公然在網上叫人從事違法行為,我在此再次譴責及希望提醒市民,不單不要受騙作出他所呼籲的行為,亦不要將相關媒體轉載。因為這亦有可能違法,這不只違反《選舉條例》,如果勾結外國勢力,從而影響、操縱選舉,有機會違反國安法。」
另一方面,警方近期接獲市民報案,破獲多宗破壞立法會選舉宣傳品的案件,例如本月8日,柴灣附近多處行人天橋,共有136張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懸掛的選舉海報遭人惡意破壞,一名24歲本地男子被捕。本月9日傍晚,一支懸掛於深水埗港鐵站出口、行人路圍欄上的選舉宣傳旗幟遭人破壞,深水埗警區憑「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系統,拘捕一名50歲本地男子。
警方重申,對任何人企圖或意圖干擾、破壞或擾亂立法會選舉的行為,採取零容忍、絕不姑息的態度。警方將竭盡全力、嚴正執法,確保廣大市民可以在12月7日,在安全、安心的環境下順利投票,立法會選舉能夠安然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