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年阻港發展 屢盲反與民為敵 保護海港協會終解散

於1995年成立的香港保護海港協會昨日宣布解散,協會主席陸恭正在記者會上聲稱,協會的原則是以法例為基礎保護海港,而特區政府在今年5月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後,「令保護海港的法例基礎消失」,遂決定解散云云。發展局在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不同意早前通過的《保護海港條例》修訂建議會削弱對維港的保護。多位立法會議員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原《保護海港條例》過分嚴苛,導致中環灣仔繞道、東鐵過海線等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基建項目延誤多年,成本飆升,而協會長年以「保存化石」般的方式阻礙香港發展,忽視活化和善用維港的重要性,猶如與民為敵。
保護海港協會作為「環保」組織,自成立以來,一直以「保護維港免受填海造地」及城市發展的破壞為由,多次引用《保護海港條例》提出訴訟,反對特區政府的有限度填海發展計劃。在《保護海港條例》提交立法會審議期間,特區政府已多次表明無計劃於維港大規模填海,並對有人繼續展示不實圖片,營造政府將於維港大規模填海的假象表示遺憾。
保護海港協會主席陸恭正在宣布解散的記者會上聲稱,協會是以法例基礎保護海港,但《保護海港條例》修訂「令法例保障消失」,無奈解散協會,又呼籲香港市民「用自己的方式」繼續保護海港云云。
發展局昨日在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局方備悉保護海港協會辭任海濱事務委員會並解散的決定。就協會提出的辭任理由,局方不能同意早前通過的《保護海港條例》修訂建議會削弱對維港的保護。事實上,修例建議加強了對維港內大型填海的規管,引入更規範化、更嚴謹的制度處理大型填海建議,並維持要證明有「凌駕性公眾需要」的高門檻,與此同時讓市民有清晰渠道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