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聯招「本地生」定義 守護香港教育公平

翊君/時事評論員
以往,未滿18歲的受養人皆視為本地生,可直接報讀教資會資助學位課程,獲得錄取便能以資助學位的學費「資助」,引得不少人趨之若鶩。若人才子女隨父母在港長期生活,本地生身份尚算合理。但若子女未在港生活,卻憑此身份「分薄」本地永久居民子女錄取機率,顯然有失公平。更過份的是,在社交媒體上,部分升學中介公然以「本地生」身份為「高才通」計劃宣傳,將「考試移民」作為賣點,這完全背離了政府設立計劃的初衷。
新修訂通過設置居港規定等條件,將那些一心投機取巧、妄圖以低成本方式為子女謀取升學捷徑的人拒之門外,保障了真正在港就讀學生的公平入學權利。
此外,可投放教育資源於願意留港的人才家庭,提升高才家庭長期留港意願。香港的教育資源有限且珍貴,理應傾斜於那些真正有意在香港發展、為香港貢獻力量的人才家庭。新修訂將不符合居港規定等條件的人才子女劃入不獲資助學費類別,而符合條件、願意留港的人才子女則能享受資助學額。如此一來,政府能更有針對性地投放教育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讓那些真正認同香港、融入香港的人才家庭受益,為香港的長遠發展儲備人才力量。
更重要的是,高才子女居港兩年,讓他們更適應香港生活,對高才家庭納入本地更見好處。要求高才子女在緊接所修讀課程開課首天前的兩年內常居於香港,這一規定具有多重積極意義。一方面,子女有足夠時間適應香港的生活環境、教育模式和文化氛圍,更好地融入本地社會,為日後在香港的學習和生活奠定堅實基礎;另一方面,也有利於高才家庭整體融入香港,增強他們對香港的歸屬感和認同感,促使他們更積極地為香港的發展添磚加瓦。
政策打擊一心投機取巧的高才和中介,保證香港珍貴教育資源不被濫用。新修訂的出台,如同給動機不純的投機者套上了「緊箍咒」,中介機構不能再以「考試移民」為噱頭招攬生意,一心投機取巧的高才也無法再輕易濫用政策漏洞。這不僅維護了香港教育的公平公正,更保障了香港珍貴的教育資源能夠合理有效地利用,真正惠及那些有需要、有潛力的本地生身上。
特區政府修訂大學資助門檻,是維護香港教育公平、保障教育資源合理利用的必要之舉。相信在新政策的引導下,香港的教育環境將更加健康、有序,為香港的持續繁榮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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