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聯動進一步深化 灣區在港掛牌企業獲准赴深上市

隨着今年以來A股上市公司赴港IPO隊伍不斷擴容,近日新政發布,深交所「H+A」上市通道也被打通,深港聯動進一步深化。
6月10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其中提到,「允許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按照政策規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多位受訪專家對央廣財經記者表示,新政通過「H+A」模式強化深圳作為大灣區「重要引擎」的作用,推動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將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促進A股結構升級,助力中國資本市場「走出去」。
《意見》允許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按照政策規定在深交所上市。受訪專家表示,這意味着深圳將迎來「H+A」上市公司,是深化資本市場跨境互聯互通和加速粵港澳金融一體化的重要一步。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基金經理楊德龍表示,在港上市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不乏一批科技龍頭企業,代表了經濟轉型方向。一方面,粵港澳大灣區企業通過在深交所二次上市可以募集資本,進一步推動企業自身發展,贏得更大增長空間;另一方面,通過引入粵港澳大灣區的在港上市企業,深交所將進一步擴大總市值,為廣大投資者提供更好投資標的,也為壯大A股市場帶來新機遇。
港深交易所合作可追溯到2016年,深港通機制的推出推動了兩地資本市場互聯互通。西部證券研發中心業務副所長、非銀行業首席分析師孫寅認為,《意見》的落實有望進一步促進大灣區內資本要素的自由流動,強化深港交易所的協同效應。孫寅表示,港股市場具備國際化程度更高、融資更為靈活便捷的優勢,但相對而言,其流動性及估值低於內地市場,H股一般較A股存在一定折價。「此次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港股回深交所上市,有助於推動港股公司估值體系與內地市場接軌,進一步活躍深港兩地資本市場,深交所也有望迎來更為豐富的優質資產供給,從而提升新興與科技產業占比,為大灣區高質量發展提供金融動能。」
「新政的考量在於服務大灣區國家戰略、深化深港聯動、優化資源配置、促進A股結構升級和應對國際競爭。」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認為,「H+A」模式的打通,可以推動深交所與港交所規則銜接,提升深交所國際化水平,同時強化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與內地市場的協同效應。
「在此基礎上,大灣區企業可同時利用港股的國際資本吸引力和深交所的科技創新屬性,形成雙平台融資優勢,提升資本效率。」田利輝建議,當下可以儘快引入AI、新能源、智能駕駛等高成長性、技術密集型的大灣區企業,優化A股科技板塊結構,增強市場活力。
事實上,今年以來,A股企業赴港上市掀起熱潮。僅5月份就有4家A股公司成功登陸港交所,全年新增「A+H」公司數量有望創近年來新高。
相比之下,一段時間以來,港股上市公司「回A」案例並非熱門。
孫寅介紹,香港上市公司常見架構可分為紅籌架構和H股架構兩種。目前已在港股上市的廣東企業合計有257家,總市值合計超11萬億元,其中大部分企業都採用了紅籌架構。尚未有紅籌企業在深市實現上市。
從已有政策來看,已在港股上市的紅籌企業要在深交所主板上市,規則相對清晰,即「市值不低於2000億元」或「市值200億元以上,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科技創新能力較強,在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但創業板對於紅籌企業上市的要求,則主要針對「未在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目前,滿足市值超過2000億元的企業有騰訊控股和騰訊音樂兩家。
「此次《意見》的出台有助於打破原有單一市場規則限制、給予企業更加多元的融資選擇,回深上市也有望助力相關企業受益於大灣區在新經濟與科技等領域的產業鏈協同優勢,迎來進一步發展。」孫寅表示。
田利輝認為,新政之下,港股上市公司中,硬科技和高端製造、生物醫藥等領域的企業將面臨更多關注和機遇。
同時,田利輝也提醒,政策落地存在規則銜接、估值差異和信息披露三大難點:一是需細化「政策規定」細則,看紅籌企業是否適用創業板標準;二是港股與A股估值體系差異可能導致套利空間,需防範短期炒作;三是信披方面,港交所與深交所監管要求不同,企業需適應雙重披露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