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護照擬加價60元 最快九月實施

香港特區政府正按「收回成本」和「用者自付」原則釐訂及檢討各項政府收費,一般而言應訂於足以收回提供物品或服務全部成本的水平。特區政府保安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表示,建議根據最新的成本檢討結果調整入境處轄下28項收費,包括將16歲以上人士32頁及48頁的特區護照收費,分別調高60元至430元及520元;未滿16歲人士的特區護照收費則提高30元至215元及260元。保安局預計修訂法例後,於今年9月實施新收費,估計調整28項收費後,每年可增加約1.04億元收入。
據文件顯示,是次調整涵蓋《入境規例》(第 115A 章)下18項收費,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條例》(第 539 章)下的10項收費。考慮到公眾反應,保安局認為一次過把所有收費調整至收回全部成本的水平並不切實可行,因此建議調高收費約3%至51%不等以期逐步收回全部成本。修訂法例生效後,各項收費的收回成本率可由14%至94%,升至19%至100%。
該局指出,日後調整收費時會繼續以收回全部成本為目標,並會定期檢討。該局強調,相關收費對大部分市民的日常生活影響輕微,對一般營商活動影響亦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