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舉報濫用公屋最高可獲3000元獎勵 下周三起實施

為進一步打擊濫用公屋問題,香港房屋委員會昨日宣布下周三(15日)起正式實施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凡16歲或以上人士,只要提供真實資料成功令濫用公屋住戶遷出,最高可獲3,000元現金獎勵及感謝狀。有關計劃規定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並由專責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以確保資料真確。
為釋除住戶的疑慮,房委會發言人表示,參加「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的人士必須實名舉報,他們的資料及身份絕對保密。市民可透過多種途徑參與計劃,包括舉報郵柬、房委會或房屋署網頁的電子表格等,除了房委會或房屋署的直接僱員外,任何能提供真實確切資料的16歲或以上人士均符合資格成為舉報人。每宗舉報會由評審委員會審核,由首長級人員擔任主席並作出最終決定。
對計劃實施前已進行實名舉報的個案,發言人補充,若調查尚未完結的個案在計劃實施後查明屬實,並成功向濫用者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屋署會主動聯絡有關舉報人徵詢是否參與計劃。